“感谢信访局的同志,感谢大接访,盼望15年的工程欠款终于兑现”。原关岭自治县建筑公司经理龚高礼老人激动地对笔者说了这番话。
事情是这样的,1991年11月9日龚高礼承建关岭自治县法院办公大楼,工程于1993年6月16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,按施工合同规定: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5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欠余款23267.64元。”但法院当时经费困难,验收交付使用后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余款。苦于无奈,1995年5月11日,龚高礼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,要求中院督促关岭法院支付所欠工程款。但效果并不如愿,欠款事宜仍然悬着。时间一年年过去,龚高礼多次到信访部门反映,也向县领导反映,但工程欠款仍然落空。今年7月,关岭自治县开展了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,7月17日龚高礼老人试着到信访局上访反映。接访领导热情接待了他,并电话联系县法院,法院领导班子引起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会议,7月30日兑现了工程欠款。龚高礼老人盼望15年的工程款23267.64元终于获得了解决。